Meta 廣告 AI 揭露規定:Facebook 與 Instagram 一次看
Meta 只在一種情況下要求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廣告主自行揭露廣告中的 AI 內容(見政治廣告說明頁):政治或社會議題廣告,若用擬真的 AI 媒體呈現不真實的事物,就必須標明。
下方六種情況中,有兩種要由你揭露:政治與社會議題廣告,以及含擬真 AI 影片或音訊的自然貼文。其餘標籤由 Meta 自己加上。投遞到「歐洲地區」、加州、紐約、印度和台灣的廣告,Meta 提供選擇性的自行揭露。紐約州與加州的法律另外加了一層義務。
| 情況 | 誰負責 | 標籤顯示位置 |
|---|---|---|
| 用 Meta 工具製作或大幅編輯 | Meta 自動加上 | 關於這則廣告 |
| 用其他 AI 工具製作或編輯 | Meta 偵測到「例如 C2PA」這類訊號時 | 關於這則廣告 |
| Meta 工具加入擬真 AI 人物 | Meta | 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不明確 |
| 你自行揭露,僅限列出的地區 | 你,「在某些情況下」 | 在「贊助」旁 |
| 自然貼文先加標籤,後來才加強推廣 | 擬真 AI 影片或音訊由你揭露;Meta 偵測到時也會加上 | 自然貼文的標籤「可能保留」 |
| 含擬真 AI 媒體的政治或社會議題廣告 | 你必須揭露;Meta 也會偵測 | 在「出資者」附近,或「關於這則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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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水印對照表列出哪些 AI 廣告工具聲明會嵌入 C2PA 或其他 Meta 讀得到的標記。
Meta 要求廣告主揭露 AI 內容嗎?
你自己製作的廣告,只有政治與社會議題廣告需要揭露。
政治與社會議題廣告
Meta 的AI 媒體說明頁指出,這類廣告若「含有以 AI 工具製作或編輯的擬真圖片、影片或逼真音訊,而其用途是」下列情況,廣告主「必須揭露」:
- 「呈現真人說了或做了他們實際上沒說過、沒做過的事。」
- 「呈現看似真實但並不存在的人物,或看似真實但從未發生的事件,或竄改真實事件的影像。」
- 「呈現據稱發生過的真實事件,但畫面或聲音並非該事件的真實紀錄。」
編輯內容「對廣告所提出的主張、論點或議題無關緊要」時,不必揭露。Meta 舉的例子有調整尺寸、裁切、色彩校正和銳利化。
未揭露的廣告「可能被移除」,而且「一再未揭露,帳號可能受到處罰」。Meta 的廣告標準頁面則說會「拒絕該廣告」。
要揭露的話,先在廣告管理員選擇「社會議題、選舉或政治」特殊廣告類別,再到廣告素材區塊勾選「包含以 AI 製作或編輯的媒體」。標籤會顯示在「出資者」聲明附近,廣告檔案庫則另外標示「此廣告中的媒體以 AI 製作或編輯」。
這類廣告仍「無法使用」Meta 自己的生成式 AI 創意工具,所以這項義務涵蓋的是其他工具製作的媒體。
其他所有廣告
你製作的其他廣告不必揭露。用了「背景生成、圖片生成或 Add Animation 等功能來製作或大幅編輯圖片或影片」時,Meta 會自己加標籤;偵測到其他工具的中繼資料時,也會加標籤。建立廣告的過程中會跳出訊息,告訴你何時套用這個標籤。
Meta 的 Ad Creative Generative AI Terms(2024 年 5 月 6 日生效)沒有增加揭露義務,但禁止把它的工具做出來的東西當成人工作品:「你知悉並同意,產出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是由生成式 AI 以數位方式製作、強化或修改,你不得在並非如此時,將產出內容謊稱為人工創作。」
Higgsfield 換臉與 Recast說明廣告中換臉的同意規則與 AI 標示規則。
品牌的自然貼文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自然貼文,Meta 要求發布「以數位方式製作或修改的擬真影片或逼真音訊」時,要使用它的 AI 揭露工具;沒做的話「可能受到處罰」(見期中選舉文章,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Meta 商家說明中心表示,品牌發布的自然內容比照這個做法。
地區性的自願揭露
投遞到「歐洲地區」、加州、紐約、印度和台灣的廣告主,「在某些情況下」「有機會自行揭露」,標籤會放在「贊助」旁。Meta 沒有說明哪些情況符合。
r/FacebookAds 上有廣告主表示,Meta 對歐盟帳戶「提供勾選框」,但從沒在任何廣告上看過這種標籤(2026 年 9 月 1 日)。
AI 網紅的自然貼文,請見AI 網紅的法律規範,內容涵蓋 Instagram 的標籤和 FTC 的代言規定。
AI 資訊標籤出現在哪裡,何時會放在「贊助」旁
Meta 商家說明中心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點選三點選單,選擇『關於這則廣告』,再點 AI 資訊標籤,就能找到。」中心還補充,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的「贊助」現在改稱「廣告」,標籤名稱也會因地區而異。
Meta 的一般使用者說明頁(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寫道:「有時 AI 資訊標籤也會出現在廣告頂端『贊助』標籤旁。」商家說明中心提到其中一種情況:在列出的地區自行揭露。
用 Meta 工具做出的 AI 人物,標籤是否仍會放在「贊助」旁,目前並不明確。Meta 在 2025 年 2 月 3 日的文章中說會:當它的工具「產出含有 AI 生成擬真人物的內容時,標籤會顯示在『贊助』標籤旁(而不是藏在三點選單後面)」。
文章在 2026 年 6 月 1 日的更新寫道,「關於這則廣告」「也會包含」這些標籤,但沒說先前那條規則是否仍然有效。商家說明中心現在只在台灣的部分提到這類人物:Meta 偵測到用它的工具做出的「AI 生成擬真人物」時,「也可能自動在廣告上加上 AI 資訊標籤」。
被加強推廣的自然貼文可能保留原有標籤:「自然內容透過加強推廣流程直接轉為廣告時,自然貼文的標籤可能繼續保留。」
Meta 如何偵測用其他 AI 工具製作的廣告
2026 年 6 月 1 日,Meta 表示將開始標示它偵測到的、由其他工具製作的廣告,依據是「業界標準訊號」。針對廣告,Meta 點名了一項:C2PA,這是部分 AI 工具寫入檔案的來源中繼資料(Content Credentials)。
Meta 商家說明中心寫道:「Meta 使用業界標準的偵測方法,例如 C2PA,來辨識廣告內容是否以第三方生成式 AI 工具製作或編輯。偵測到這類中繼資料時,我們會為內容加上對應標籤。」
它點名的第三方工具是「Photoshop、Dall-E 或其他」。Meta 在 2024 年 2 月寫過,「目前還無法辨識所有 AI 生成的內容」。至於會讀取哪些工具的檔案、偵測多常漏掉,Meta 都沒有列出。
Google 的 Gemini Apps Help 指出,在那裡製作或編輯的媒體,除了看不見的 SynthID 浮水印,也帶有 C2PA 中繼資料。Meta 的廣告頁面沒有提到 SynthID。
Meta 廣告最佳 AI 工具清單列出哪些工具的文件有說明 C2PA 或 SynthID 標記。
TikTok 也會替部分帶有 C2PA 資料的上傳內容加標籤,詳見TikTok 的廣告 AI 生成內容標籤中的引述。
販售 AI 廣告代理工具的 AdAmigo,在一篇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就有存檔的文章裡,仍寫著「Meta 目前不會自動為第三方 AI 工具製作的商業內容加標籤」,而這篇文章早於 6 月 1 日的那次變動。
三家 AI 工具的條款禁止移除來源標記,Meta 自己的條款也一樣。
| 工具、條款與日期 | 浮水印與來源資料條款 |
|---|---|
| Meta,Ad Creative Generative AI Terms,2024 年 5 月 6 日 | 「你不得修改或移除隨產出內容可能一併生成的任何浮水印或內容驗證中繼資料。」 |
| Adobe Firefly,Generative AI terms 3.1,2026 年 4 月 23 日 | 「你不得移除或修改隨產出內容可能一併生成的任何浮水印或 Content Authenticity Initiative 中繼資料(例如 Content Credentials),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誤導他人對產出內容來源的認知。」 |
| Canva,AI product terms,2026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9 月 21 日存檔) | 使用者不得「移除、修改或停用任何 AI 生成內容中的來源或中繼資料標籤,包括但不限於 C2PA 中繼資料」。 |
| Synthesia,Acceptable Use Policy,2024 年 2 月 23 日 | 「移除、停用或關閉服務中任何『浮水印』或其他機制,這些機制的設計目的是協助驗證來源,或區分人工創作與 AI 生成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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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商用授權對照表中的「標記與標籤」列,列出各方案的條款在哪些情況下要求產出內容加上標記或 AI 標籤。
標籤會影響投遞或成本嗎?
Meta 沒有表態。最接近的一句在政治廣告說明頁:自動偵測「不會改變廣告資格」。這指的是廣告能不能跑,並沒有提到競價或 CPM(每千次曝光成本)。
r/FacebookAds 有三個討論串談到 Meta 的標籤,其中一個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問勾選「以 AI 製作」是否有助於降低 CPM。沒有任何一個提出對照比較。
另一則題為「How do you get rid of meta ai info?」的討論串說,Meta「讓 16 個廣告活動重新學習」,轉換「暴跌」(2026 年 6 月 21 日)。政治廣告方面,Meta 說明頁寫明廣告主「不能要求移除自動偵測出的標籤」;其他廣告則沒有說明。
做 A/B 測試時,標籤本身就是變數。2026 年 6 月 30 日的 r/PPC 貼文提過這點:有標籤的 AI 廣告對上沒標籤的真人廣告,會把兩種效果混在一起。請依發布前的訊息和「關於這則廣告」,記錄每則廣告有沒有標籤,再比較標籤狀態相同的廣告。
AI UGC vs 真人 UGC評分了兩者的公開比較,並設計了一套會記錄每則廣告標籤狀態的測試。
紐約州與加州法律多出的規定
紐約州和加州的法律都規定,廣告若含有合成表演者,製作廣告的人有揭露義務,但設有豁免。紐約州的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起適用,加州的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兩部法律都沒有說平台自己的標籤(例如 Meta 的「AI 資訊」)算不算履行了這項義務。Meta 把這兩州都列在自行揭露的地區中。
紐約州的 S8420-A(第617章,2025 年 12 月 11 日簽署)修訂了 General Business Law 第396-b 條。以商業目的製作廣告的企業,「於明知廣告中有合成表演者時,應在該廣告中明顯揭露」(第3款)。
初次違規罰款 1,000 美元,再犯為 5,000 美元。刊登廣告的媒體不在此限(第8款)。第3條規定在簽署後第180天起施行:2026 年 6 月 9 日。
加州的 SB 1050(第246章,2026 年 9 月 16 日核准)新增了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第17610條。法案禁止廣告「明顯含有合成表演者,卻沒有清楚明顯的揭露」。揭露文字必須「實質相似於」「this performance features a synthetic performer」(此表演含有合成表演者)或「no human performer is depicted」(畫面中沒有真人表演者)。
兩部法律都豁免表達性作品(例如電影)的廣告,前提是廣告使用表演者的方式與作品本身相同(紐約州第4款,加州 (d)(4))。兩者也都豁免僅用 AI 翻譯真人表演者的情況(7(b) 與 (d)(5))。紐約州另外豁免純音訊廣告(7(a))。加州的豁免還涵蓋「其他無障礙功能」。
和紐約州不同,加州的條文管到平台。它把「線上平台」視為「廣告媒介」((a)(2)(A))。媒介一旦收到針對某則廣告的法院命令,就必須在加州移除該廣告,並「停止為該廣告的後續散布收取費用」((e))。
條文沒有訂明施行日期。依加州憲法(Article IV,8(c)(1)),法案在 90 天期間後的 1 月 1 日生效,也就是 2027 年 1 月 1 日。
HeyGen 的條款(2026 年 7 月 23 日,第2條)把責任放在你身上:「此外,若你將使用者產出內容散布給他人,在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你必須主動揭露該內容是以人工智慧技術製作,以免誤導他人對其來源的認知。」
AI UGC 法律指南說明哪些人算合成表演者。AI UGC 專區則比較能製作 AI 演員的工具。
各平台的廣告 AI 揭露規定再加入歐盟 AI 法案,並把這兩部法律和其他平台的規則並列比較。
Meta 的 AI 標籤規則何時改過
Meta 最近一次有日期可查的變動在 2026 年 6 月 1 日,當時宣布將開始偵測用第三方 AI 工具製作的廣告。
| 日期 | 類型 |
|---|---|
| 2024 年 1 月 | Meta 開始要求政治與社會議題廣告主,在「特定情況下」揭露以數位方式製作或修改的廣告(2024 年 4 月的文章) |
| 2024 年 2 月 6 日 | Meta 宣布會讀取自然圖片中的 C2PA 和 IPTC 訊號 |
| 2024 年 7 月 1 日 | Meta 把自然貼文的「以 AI 製作」標籤改名為「AI 資訊」 |
| 2024 | Meta 開始為用自家生成式工具製作的廣告加標籤(2025 年 2 月的文章) |
| 未標日期 | 商家說明中心頁面列出自行揭露的地區和「廣告」標籤,讀取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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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上的 AI 揭露涵蓋上傳時的詢問與廣告標籤。
有多少廣告是 AI 生成的?比較各項公開數據。
AI Facebook 廣告生成器列出各個能直接製作廣告的工具,在 Meta 廣告上的使用授權。
資料來源
- Meta Business Help Center:About AI info on ads created or edited with generative AI tools,自動
AI 資訊
標籤適用於 Meta 工具和第三方工具,例如 C2PA
;關於這則廣告;發布前的訊息;自行揭露的地區;加強推廣的貼文;贊助
改稱廣告
。頁面未標示日期;引用自 en_US 版本,用字與 en_GB 版不同。確認於 - Meta Business Help Center:About Media Created or Edited With AI,政治與社會議題廣告必須揭露的三種情況、例外、揭露方式、自動偵測與資格、自動偵測出的標籤無法移除;這類廣告無法使用 Meta 自家的生成式 AI 創意工具。頁面未標示日期;引用自 en_US 版本,用字與 en_GB 版不同。確認於
- Meta Transparency Center, Advertising Standards:Ads about Social Issues, Elections or Politics,AI 揭露義務、拒登與處罰、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的自動偵測;最新一筆變更紀錄為 2026 年 7 月 1 日。確認於
- Meta Help Center:How AI-generated images in ads are identified and labeled on Meta,
有時
會顯示在「贊助」標籤旁;細微修改不加標籤;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頁面時間戳記)。確認於 - Meta:Expanding GenAI Transparency for Meta’s Ads Products,2025 年 2 月 3 日發表(擬真人物規則),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關於這則廣告、第三方偵測)。確認於
- Meta:Our Approach to Labeling AI-Generated Content and Manipulated Media,2024 年 4 月 5 日發表;政治廣告揭露自 2024 年 1 月起實施;
以 AI 製作
於 2024 年 7 月 1 日改名為AI 資訊
。確認於 - Meta:Labeling AI-Generated Images on Facebook, Instagram and Threads,2024 年 2 月 6 日發表;自然圖片的 C2PA 與 IPTC 訊號;
目前還無法辨識所有 AI 生成的內容
。確認於 - Meta:How Meta Is Preparing for the 2026 US Midterm Elections,2026 年 2 月 19 日發表,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Meta 對含擬真 AI 影片或音訊的自然貼文要求的揭露。確認於
- Meta:Ad Creative Generative AI Terms,2024 年 5 月 6 日生效;第1條,不實陳述(Misrepresentation);en_US 版用字取自 Wayback Machine 於 2024 年 11 月 22 日的存檔。確認於
- New York State Assembly:New York S8420-A (chapter 617 of 2025), General Business Law section 396-b,2025 年 12 月 11 日簽署;第3款的揭露與處罰;第4款,表達性作品;第7款,音訊廣告與翻譯;第8款,刊登廣告的媒體;第3條的施行日期。確認於
-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California SB 1050 (chapter 246 of 2026),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section 17610,2026 年 9 月 16 日核准;(a)(2)(A) 款的
廣告媒介
、(b)、(c)、(d)(4) 表達性作品、(d)(5) 翻譯與無障礙,以及 (e)。確認於 -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California Constitution, Article IV, section 8,第 (c)(1) 款,常會期法律的生效時間。確認於
- Google, Gemini Apps Help:Manage watermark settings in Gemini Apps,用 Gemini Apps 製作或編輯的媒體帶有 SynthID 和 C2PA 中繼資料。頁面未標示日期。確認於
- HeyGen:HeyGen terms,第2條,法律要求時應揭露;條款日期為 2026 年 7 月 23 日。確認於
- Synthesia:Synthesia Acceptable Use Policy,來源驗證機制;政策日期為 2024 年 2 月 23 日。確認於
- Adobe:Adobe Generative AI Product Specific Terms,第3.1條,浮水印與 Content Credentials;日期為 2026 年 4 月 23 日。確認於
- Canva:Canva AI Product Terms (archived copy),C2PA 中繼資料;條款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線上版頁面對自動化請求回應 HTTP 403。確認於
- AdAmigo(販售 AI 廣告代理工具):Meta’s AI Disclosure Rules: What Advertisers Must Know,未標示日期;Wayback Machine 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有存檔;2026 年 9 月 24 日仍在線上;文中稱 Meta 不會自動為第三方 AI 廣告加標籤。確認於
- Reddit, r/FacebookAds:Is there any benefit to checking the 「made with AI」 box at the ad level when creating ads?,個人經驗分享,2026 年 6 月 30 日,取自 2026 年 9 月 23 日擷取的 Arctic Shift 資料。確認於
- Reddit, r/FacebookAds:How do you get rid of meta ai info?,個人經驗分享,2026 年 6 月 21 日,取自 2026 年 9 月 23 日擷取的 Arctic Shift 資料。確認於
- Reddit, r/FacebookAds:AI Transparency in EU accounts,個人經驗分享,2026 年 9 月 1 日,取自 2026 年 9 月 23 日擷取的 Arctic Shift 資料。確認於
- Reddit, r/PPC:If platforms auto-label AI creative, the label becomes part of the ad test,2026 年 6 月 30 日,取自 2026 年 9 月 23 日擷取的 Arctic Shift 資料。確認於
本頁更新紀錄
- 依據 Meta 的說明、政策與新聞室頁面,以及紐約州和加州的法律條文撰寫,全數讀取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