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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UGC 廣告合法嗎?FTC 規定與肖像權

作者:Alexandre S. 更新於 最後確認於 本頁更新紀錄

下面六份文件,沒有一份禁止在廣告中使用 AI 演員。五份規範廣告能說什麼、必須揭露什麼,第六份保護真人的肖像。

與 AI 演員廣告有關的六項規定,文件閱讀日期 2026 年 9 月 24 日
法規 施行日 規範內容
FTC 規則,16 CFR 465.2 Federal Register,2024 年 8 月 22 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虛假或不實的消費者見證
FTC Endorsement Guides,16 CFR Part 255 eCFR,2023 年 7 月 26 日修訂,指引 2023 年 7 月 26 日 代言;將人物呈現為顧客(255.2(c))
紐約州 General Business Law 396-b S8420-A,2025 年 12 月 11 日簽署,生效日依第 3 節計算 2026 年 6 月 9 日 揭露合成表演者
加州《商業與職業法典》第 17610 條 SB 1050,核准於 2026 年 9 月 16 日,條文未載施行日期,由州憲法決定生效日 2027 年 1 月 1 日 合成表演者相當顯眼時須揭露
歐盟 AI 法案第 50(4) 條 EUR-Lex,2024 年 7 月 12 日 2026 年 8 月 2 日 部署者須揭露深度偽造內容
加州《民法典》第 3344 條 Leginfo,經 Stats. 2025, ch. 590 修正,修正前即已施行 2026 年 1 月 1 日 未經事先同意,在廣告中使用真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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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演員廣告何時算虛假見證?

當觀眾很可能把 AI 演員誤認為真正的顧客時(見下方 465.1(f))。

FTC 規則把消費者見證(16 CFR 465.1(f))定義為:消費者很可能認為反映了「購買、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接觸過某項產品、服務或企業的消費者之意見、信念或經驗」的訊息。

第 465.2(a) 條規定,企業不得「撰寫、製作或銷售」「以明示或暗示方式重大誤導」的見證。範圍涵蓋見證者是否真實存在 (a)(1)、是否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接觸過該產品 (a)(2),以及其使用體驗 (a)(3)。

FTC 在 2024 年 8 月 14 日的公告中,以「AI 生成的假評論」為例,說明由「並不存在的人」所寫的評論。

第 465.2(b) 條針對散布、或促成散布見證的企業:該見證「與該企業或其銷售的產品或服務有關」,且企業「知道或應當知道」見證在這些事項上有重大誤導。(a) 款沒有這種產品關聯的限制,所以連撰寫腳本的代理商或自由工作者也在範圍內。

兩種 AI 演員只要說出第一人稱的宣稱,都落在 465.2 的範圍內,只是適用的款項不同。完全合成的臉孔屬於不存在的見證者,適用 (a)(1)。授權複製的真人形象是領了酬勞的真人,如果他本人沒有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接觸過你的產品,則適用 (a)(2)。

FTC 的公告也說,這項規則讓它得以「對明知故犯者求處民事罰款」。上限為每次違規 53,088 美元(16 CFR 1.98(d))。

FTC 的背書指南劃出了代言人的界線(255.0,範例 6)。演員若稱某台機器是「我用過最好的」,即使照稿念,也算替它背書。若只是描述機器和價格,則不算:沒有任何內容讓觀眾「相信該演員在表達自己對這台機器的看法」。

指南是 FTC 對法律的「行政解釋」(255.0(a))。「某則背書或見證是否具欺騙性,取決於該廣告的具體事實情況。」依這些文本,關鍵在於演員是宣稱自己用過,還是把意見當成自己的看法說出來。

AI 演員台詞對照 FTC 文本,確認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
台詞 在文本中的位置
第一人稱的使用或成果宣稱,例如「我已經用三週了」 依演員類型,落在 465.2(a)(1) 或 (a)(2);成果宣稱另適用 (a)(3)
把意見當成演出者自己的看法 屬於 255.0 範例 6(i) 的背書,即使是照稿演出
由演出者念出功能、使用方式與價格 不屬於 255.0 範例 6(ii) 的背書
旁白示範,沒有人宣稱用過 不是 465.1(f) 意義下的見證者
由 AI 演員念出真實顧客的話 不明確:255.2(c) 要求聲音與畫面「兩者」都採用真正的消費者,或加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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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5.2(c) 條提供了揭露的途徑。廣告若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把背書者呈現為「真正的消費者」,就「應在聲音與畫面中都採用真正的消費者,或清楚明顯地揭露廣告中的人並非所宣傳產品的真正消費者」。第 465 部分沒有對應的揭露條款。

指南中的隱藏攝影機範例(255.2,範例 6)最接近 UGC 風格的廣告。發言者沒有具名時,「消費者得到的整體印象,很可能是這些人就是真正的顧客。若請了演員,應清楚明顯地揭露這一點」。

使用 AI 演員要揭露嗎?

依 FTC 指南,當廣告把演員呈現為「真正的消費者」時就要揭露(255.2(c))。下面三部揭露法規改看演員屬於哪一類,結論各不相同。

付費的真人創作者適用另一項條款。依 255.5(a),若與賣家之間的關係「可能實質影響背書的分量或可信度,而觀眾又無法合理預期」,就「必須清楚明顯地揭露」。這類關係「可包括金錢報酬,或提供免費或折扣商品」。

紐約的 S8420-A 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起(其第 3 條訂定的施行日),要求清楚揭露合成表演者,也就是「無法辨識為任何可識別自然人表演者」的演出者。

它約束經營廣告產品的企業,只要該企業「為任何商業目的製作或創作」廣告,且「實際知情」。至於是否也及於該企業的代理商或自由工作者,並不明確(問題 6)。

加州的 SB 1050 規定,「製作並促使發布」廣告而廣告中「顯著包含合成表演者,卻未清楚明顯地揭露」,屬於違法。條文本身沒有載明施行日。依州憲法(第 IV 條第 8(c)(1) 款),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歐盟 AI Act 的第 50(4) 條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要求生成深度偽造內容之 AI 系統的部署者,揭露這件事。

第 3(60) 條把深度偽造定義為「與現有的人、物、地點、實體或事件相似,並會讓人誤以為真實可信」的內容。AI 演員廣告是否符合這項標準,並不明確。

紐約與加州描述的是「無法辨識」為任何真人的表演者。完全合成的臉孔兩種定義都符合,而真人表演者的複製形象,則更接近歐盟的定義。

廣告中的 AI 揭露:各平台規定一次看引述了各項法規的豁免條款,以及紐約與歐盟的罰則。也引述了歐盟執委會的指引草案,其中把兩種 AI UGC 格式列為深度偽造。

TikTok 的廣告政策(2026 年 4 月最後更新)允許 AI 生成的廣告,前提是「套用 AIGC 標籤」,或附上「你自己加的清楚聲明、說明文字、浮水印或貼圖」。如果 TikTok 發現未揭露的 AI 內容,廣告「將被拒登或受到限制」。

TikTok 的廣告 AI 生成內容標籤涵蓋 Spark Ads,以及 TikTok 自行加上的標籤。

Meta 會替用自家生成式工具製作的廣告加標籤,其2026 年 6 月 1 日的更新表示,將「開始自動偵測使用第三方 AI 工具製作或編輯的廣告」。細節見 Meta 的 AI 揭露規定。

肖像權:演員可能是能撤回授權的真人

Arcads 與 Maxfusion 的條款把旗下演員描述為能撤回授權的真人創作者(條款見下),Synthesia 的政策則稱內建虛擬人像的演出者為「真實生活中的演員」。在 Arcads 和 Maxfusion,創作者撤回授權可能讓你正在跑的廣告被迫下架。

加州《民法典》第 3344 條(a)(1) 規定,任何人「明知而使用他人的姓名、聲音、簽名、照片或肖像」做廣告,卻「未事先取得該人同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廠商的授權,就是這項同意傳到你手上的管道。創作者撤回後,已在跑的廣告是否因此失去授權,並不明確。

紐約的對應法規是《民權法》第 50 條,把「為廣告目的或商業目的,未事先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若為未成年人,則為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使用任何在世者的姓名、肖像、圖片、形象或聲音」定為輕罪。

Arcads 的條款(2026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13.3.2)表示,Arcads 背後的公司 FRESHR「可在創作者提出撤回請求時,要求客戶從所有使用該影片的載體刪除影片」。期限為「FRESHR 要求的時限」。

注意 Arcads 的條款讓你每延遲一天,就要負擔 100 歐元(13.3.2)。Maxfusion 的條款(2026 年 7 月 19 日,13.3)則允許「48 小時內,從客戶的社群帳號、廣告帳號、關係人及關聯方帳號移除所有影片」,之後每支影片每天 100 歐元。

HeyGen 在內容審核政策(2024 年 7 月 25 日生效,2.1)中,對自訂虛擬人像課以同樣的義務:「演員本人或其代表要求移除描繪該演員的內容時,無論你在何處發布了這些內容,你都有責任配合。」

Synthesia 的使用規範(2024 年 2 月 23 日最後更新)禁止把內建虛擬人像用於「推廣」、「加強曝光」或「付費」的社群廣告,「除非取得 Synthesia 的書面明確同意」。若內建虛擬人像的用法,讓觀眾以為「真實生活中的演員本人親自持有、背書,或確實具有你所述的意見、特徵或狀況」,則「僅限企業版服務方案」。

Synthesia 的說明中心(2026 年 7 月 22 日更新)更嚴格。內建虛擬人像只用於「不含個人意見、背書或敏感宣稱」的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方案例外。內建虛擬人像若說出你的意見,在其他方案會同時違反兩份文件;在企業版,兩份文件則互相矛盾。

Captions 的 Prompt to Video 文章(2026 年 8 月 17 日修改)稱其演員「完全虛擬,不受授權限制」。若屬實,就沒有任何演出者能撤回授權。他們也正是紐約與加州「合成表演者」定義所描述的演員。

有自己帳號與粉絲的虛擬演員就是 AI 網紅,AI 網紅是什麼說明了背後由誰在經營。

Captions 自己的條款依產品而異。在 App 裡,虛擬人像屬於 Mirage Content(條款 1.3 與 2.1,2025 年 9 月 4 日),而 3.1(xiv) 禁止「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在本條款授權範圍外對服務(含 Mirage Content)做任何商業使用」。依 3.1(xiv),廣告若使用 App 內的演員,就需要這項同意。

Captions 網頁版條款(2025 年 9 月 29 日,1.1)允許虛擬人像的輸出內容用於「廣告或其他用途」。

Higgsfield Soul 2.0 與 Soul ID說明如何訓練一致的角色,以及廣告中適用哪些肖像規則。

Higgsfield 換臉與 Recast說明廣告中換臉的同意規則與 AI 標示規則。

AI 網紅是否合法取決於同樣的肖像與揭露規定,只是套用在虛構的創作者帳號上。

AI UGC 是什麼意思區分授權複製的真人形象與合成角色,也區分這兩者和對實拍素材所做的 AI 剪輯。

廣告用 AI 演員把各工具的演員庫與同意條款並排比較。如果臉孔是你自己的,自訂 AI 虛擬人像工具會告訴你複製人像歸誰所有,以及取消訂閱後會怎麼處理。

為濫用標上價碼的合約條款

下列六個工具中,只有 Maxfusion 和 Arcads 對濫用訂出固定金額。其餘四個則可能終止你的授權或帳號。

違反六個 AI UGC 工具的廣告宣稱條款要付出什麼代價,確認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Arcads 與 Captions 於 2026 年 9 月 26 日重新確認,MakeUGC 於 2026 年 10 月 24 日
工具 違約的代價
Arcads 條款 13.3.1 與 13.3.2,2026 年 9 月 22 日 授權終止(13.3.1)。演員影片:通知後 30 天內仍未改正,每次違約 500,000 歐元;是否適用於廣告宣稱的禁令則不明確(13.3.2)
Maxfusion 條款 13.3,2026 年 7 月 19 日 每次違規 500,000 歐元,並須依要求下架
MakeUGC 條款 7、7(g) 與 10.3,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平使用政策 7 與 8,2025 年 7 月 11 日 授權可被撤銷、訂閱終止且不退款,並可能向執法或主管機關通報。因違約而終止後,你對先前產出內容的所有權不再受到保護(10.3)
Creatify 內容審核政策,未標日期;條款 6.2,2024 年 9 月 23 日 所有權利「歸還 Creatify」
HeyGen 條款 2 與 5,2026 年 7 月 23 日 帳號可被終止;因違約而終止後,必須刪除產出內容
Captions Mirage AUP,2025 年 9 月 4 日;條款 1.4,2025 年 9 月 4 日 產出內容的授權可不經通知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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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禁令都與廣告宣稱有關。HeyGen、MakeUGC 和 Maxfusion 另外要求依法揭露 AI。Captions 的網頁版條款(2025 年 9 月 29 日,1.2)則要求你「揭露使用了 AI」,並在「適當時」說明產出內容是廣告。

六個 AI UGC 工具的條款對廣告宣稱與揭露有何限制,確認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
工具 條款禁止什麼
Arcads 「誤導或欺騙性廣告」
Maxfusion 任何用於「欺騙性廣告」或「違反適用廣告平台規定」的影片;必須符合 AI 揭露與標示規定,包括歐盟 AI Act 第 50 條(15)
MakeUGC 依法應揭露 AI 卻「遺漏」的輸出內容;捏造的見證
Creatify 「詐欺與欺騙行為」
HeyGen 把輸出內容說成「完全由人製作」;法律要求時須「主動揭露」使用 AI
Captions 宣稱內容不反映「你的真實看法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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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ads 的 13.3.2 定額賠償「附加於一般條款之外」,條件是「未遵守適用授權的條件及/或限制」。第 13.3.1 條把整張清單稱為「限制」,包括禁止「誤導或欺騙性廣告」。這筆金額是否涵蓋演員影片的這些禁令,並不明確。

Arcads 的 13.3.1 還禁止把影片用於「違反廣告平台規定」、「違反網紅行銷規範」或「需要加註強制資訊(例如業配內容)」的內容。TikTok 會拒登或限制未揭露的 AI 廣告(見上),所以沒有標籤或聲明的演員影片,就落入第一項禁令。

法律要求的標籤算不算「強制資訊」,並不明確(下方問題 2)。假設算,而紐約或加州的法律也適用於授權複製的真人形象(問題 1),那麼附有該標籤的演員影片就落入這項禁令,若 13.3.1 也在涵蓋範圍內,13.3.2 的賠償就可能隨之而來。

所以 Arcads 演員影片在 TikTok 上沒有標籤,就落入 13.3.1。加了標籤,則要看問題 2。

依 Maxfusion 的條款(2026 年 7 月 19 日,13.3),每項禁止的用途都「產生違約金」,每次違規 500,000 歐元。禁止的用途包括「欺騙性廣告」,以及任何「違反適用廣告平台規定」的影片。TikTok 上沒加標籤的同一支演員影片,也落入最後這項禁令。

Maxfusion 的條款沒有設定改正違約的期限。若未經授權使用 Video Model,這 500,000 歐元「須於要求時支付,無須事先通知」(13.2)。

MakeUGC 的公平使用政策說,平台會產生「由虛擬人像主講的見證」(第 1 節),卻又禁止用輸出內容「捏造見證」(第 7 節)。虛擬人像宣稱用過其實沒人用過的產品,正是第 7 節所禁止的。

Creatify 的政策補充,「變更於發布後立即生效」。所以已在跑的廣告,從新版本發布當天起就必須符合規定。

AI UGC 專區把這些工具的價格與廣告權利並排比較。授權對照表引述了 Arcads 與 Maxfusion 各方案的條款。

條文沒有回答的問題

  1. 紐約的「自然人表演者」與加州的「自然人」標準,涵蓋的是真人演員的授權複製形象,還是只限完全合成的演員?
  2. 法律要求的 AI 標籤,或 TikTok 的 AIGC 標籤,算不算 Arcads 的 13.3.1 所稱的「強制資訊」?該條同時禁止「違反廣告平台規定」的內容。另外,13.3.2 的定額賠償適用於 13.3.1 的違約嗎?
  3. 如果已清楚揭露說話者並非真正的消費者(255.2(c)),第一人稱的 AI 腳本是否就不在 465.2 的範圍內?
  4. Arcads 的「所有載體」與 Maxfusion 的 48 小時條款,效力究竟到哪裡:客戶的廣告帳戶、封存的廣告、關聯方的轉貼?
  5. 當觀眾不認識某位真人演員時,他的複製形象算不算第 3(60) 條的深度偽造?
  6. 自由工作者製作了廣告卻沒有投放,算不算加州法律所稱的「製作並促使發布」?在紐約法律下,條文中的「其代理人或員工」,是否讓替企業製作廣告的代理商或自由工作者也負有揭露義務?

廣告用 AI 配音列出哪些方案允許付費廣告。

更多 MakeUGC 使用者適用的頁面,依用途分類,見 MakeUGC 專區

資料來源

  1. eCFR,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16 CFR 465.2, Fake or false consumer reviews, consumer testimonials, or celebrity testimonials,(a) 與 (b) 款,各含 (1) 至 (3) 項,分別規範撰寫或製作見證的企業,以及散布見證的企業。確認於
  2. eCFR,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16 CFR 465.1, Definitions,(f) 消費者見證;(o) 見證者。確認於
  3. Federal Register:Trade Regulation Rule on the Use of Consumer Reviews and Testimonials (89 FR 68034),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布,2024 年 10 月 21 日生效。確認於
  4.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nnounces Final Rule Banning Fake Reviews and Testimonials,2024 年 8 月 14 日新聞稿,點名AI 生成的假評論,並提到對明知故犯者的民事罰款。確認於
  5. eCFR,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16 CFR 1.98, Adjustment of civil monetary penalty amounts,(d) 款,FTC Act 第 5(m)(1)(A) 條,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之後裁處的罰款。確認於
  6. eCFR,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16 CFR Part 255, Guides Concerning the Use of Endorsements and Testimonials in Advertising,255.0(a) 與 (b),範例 6 談照稿演出的演員;255.2(c) 談真正的消費者,以及 255.2 範例 6(隱藏攝影機廣告);255.5(a) 談實質關係;經 88 FR 48102 修訂,2023 年 7 月 26 日。確認於
  7. New York State Assembly:New York S8420-A (chapter 617 of 2025), General Business Law section 396-b,2025 年 12 月 11 日簽署;第 1(c) 款的定義,第 2 款人的定義,第 3 款的揭露義務;第 3 條的施行日。確認於
  8.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California SB 1050 (chapter 246 of 2026),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section 17610,2026 年 9 月 16 日核准;17610(a)(6) 款的定義,(b) 款的義務;公布版條文未載明施行日。確認於
  9.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California Constitution, article IV, section 8,8(c)(1) 款,常會通過的法律於制定後經過 90 天期間,自隨後的 1 月 1 日起生效。確認於
  10.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California Civil Code section 3344,(a)(1) 款,未經事先同意在廣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經 Stats. 2025, ch. 590 修正,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確認於
  11. New York State Senate:New York Civil Rights Law section 50, Right of privacy,未經書面同意,在廣告中使用在世者的姓名、肖像、圖片、形象或聲音。確認於
  12. EUR-Lex,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Regulation (EU) 2024/1689 (AI Act), Article 50 and Article 3(60),第 50(4) 條談深度偽造;第 3(60) 條為深度偽造的定義;第 50 條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確認於
  13. AI Act Explorer (Future of Life Institute):EU AI Act, Article 50 (AI Act Explorer),非官方的閱讀輔助工具,內嵌第 3(60) 條的定義。確認於
  14. TikTok:TikTok ads policy: Misleading and false content,章節 Edited media and AI-generated content (AIGC);2026 年 4 月最後更新。確認於
  15. Meta:Expanding GenAI Transparency for Meta’s Ads Products,2025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6 月 1 日更新,談第三方 AI 工具與 About this ad。確認於
  16. FRESHR SAS (Arcads):Arcads terms and conditions,2026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第 8.1 條(創作者)、第 13.3.1 與 13.3.2 條。確認於
  17. Maxfusion AI s.r.o.:Maxfusion terms,2026 年 7 月 19 日最後更新;第 13.2 與 13.3 條,第 15 條談 AI 揭露與標示。確認於
  18. Cinnamon Technology Limited (MakeUGC):MakeUGC terms of service,2026 年 10 月 22 日生效;第 7 節,第 7(g) 條。確認於
  19. MakeUGC:MakeUGC Fair Use Policy,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第 1、7 與 8 節。確認於
  20. Creatify:Creatify Moderation Policy,未標日期;禁止內容與 Policy Updates。確認於
  21. Creatify:Creatify terms,2024 年 9 月 23 日生效;第 6.2 節,違約時權利歸還。確認於
  22. HeyGen:HeyGen terms,2026 年 7 月 23 日最後更新;第 2 節談誤導性使用與 AI 揭露,第 5 節談終止。確認於
  23. HeyGen:HeyGen moderation policy,2024 年 7 月 25 日生效;2.1 談自訂虛擬人像與移除請求。確認於
  24. Synthesia:Synthesia Acceptable Use Policy,2024 年 2 月 23 日最後更新;付費社群廣告中的內建虛擬人像;暗示演員本人意見的內建虛擬人像。確認於
  25. Synthesia:Why can’t I use stock avatars for my content? (Synthesia Knowledge Base),2026 年 7 月 22 日修改;內建虛擬人像僅限用於不含個人意見、背書或敏感宣稱的內容。確認於
  26. Mirage (Captions):Create talking videos from text prompts (Captions help),2026 年 8 月 17 日修改;完全虛擬的演員。確認於
  27. Mirage:Mirage Acceptable Use Policy,2025 年 9 月 4 日生效;真實看法與欺騙性評論。確認於
  28. Mirage:Captions terms,2025 年 9 月 4 日生效;1.3 與 2.1,虛擬人像屬於 Mirage Content;1.4,違反政策時輸出內容的授權終止;3.1(xiv),Mirage Content 的商業使用。確認於
  29. Mirage:Captions on Web Terms of Service,2025 年 9 月 29 日生效;1.1,虛擬人像輸出可用於廣告;1.2,揭露 AI 使用與廣告。確認於

本頁更新紀錄

  • MakeUGC 於 2026 年 10 月 22 日的條款,把 AI 揭露禁令移到第 7(g) 條,允許其終止存取權限且不退款,並向主管機關通報違法使用(第 7 節),同時取消因違約而終止後對先前輸出內容的所有權保護(10.3)。
  • 新增 FTC 民事罰款上限(16 CFR 1.98(d)),以及 Captions App 與網頁版條款中關於其演員商業使用的規定。Arcads 的定額賠償是否涵蓋 13.3.1 禁令,現標為不明確。MakeUGC 的執行清單現與其第 8 節一致。紐約與加州的法規細節已移至「廣告中的 AI 揭露:各平台規定一次看」。
  • 首次發布。本頁引述的每一項法律、規則、平台政策與廠商條款,都在 2026 年 9 月 24 日對照旁邊連結的原文確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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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re S.

Alexandre S. 是創意廣告策略師兼文案,擁有十年跨通路數位行銷經驗。